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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合肥电气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
    发布时间:2015-07-03 00:00 阅读次数:2310

       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:

      1 高压配电装置的工作电压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10%

      2 一次设备应有名称和编号,标明相序和相序色标,设备间隔应有双重编号和设备标牌,出线间隔应有线路名称和设备标牌,装有电压互感器一次回路的母线接地刀闸,应标为母线接地刀闸,要书写醒目。

      3 母线和母线接头,母线和设备引线及其它连接部分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不得超过70℃。

      4 高压配电装置室,主控制室和生产房屋通往屋外的沟道,孔洞应堵塞,防止小动物或雨水流入引起事故。屋外高压配电装置端子箱底部应才取防湿措施。电缆穿管采取防雨措施。

      5 高压配电装置的遮拦,围栏应挂警告牌,进出门应加锁,刀闸及断路器操作把手应加装闭锁设施。

      6 硬母线供携带型接地线连接用的接触面上,不刷色部分的长度应为母线的宽度,但不应小于50毫米,并应以宽度为10毫米的黑色带与母线部分隔开,接地部分的接地点有接地符号。